广东分公司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项目勒门海风场风功率预测系统研发及应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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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公司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项目勒门海风场风功率预测系统
研发及应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项目勒门海风场风功率预测系统研发及应用已由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HN-DTGD-202406023。
2.2 项目名称:勒门海风场风功率预测系统研发及应用。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2.4 项目规模:245MW。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
2.6 招标范围:建立一套超高分辨风功率预报系统。该系统覆盖南澳勒门海上风电
厂周边区域,整合现场测风塔、地波雷达等多种观测手段所获取的实时风速、风向、气
温、气压等数据,对勒门海上风电场周边大气结构给出精细化预报,进而结合风电机组
运行参数给出勒门海上风电场风功率预测产品。该系统在三年内与现有系统双轨运行,
系统准确率高于现有系统后,对现有系统进行替代。全生命周期内提供维护升级服务,
每周更新模型,维持精度较高水平。本项目形成的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相关技术可
应用于招标人其它海上风电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
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1.4 为进一步严格供应商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投标行为,现公布常
见不良行为(见附件 1: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告知函)。
3.1.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 1 项与风电或气象保障内容相关的科研项目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
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
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
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
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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