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机械管理中心甬州铁路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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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标编号:IFB2024-05-29442825因甬州铁路项目建设需要,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采购人)决定通过招标方式租赁塔式起
重机3台,具体情况如下:
1 、采购内容
1.1.设备需求单位名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
1.2.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1.3.设备数量:塔式起重机3台;
1.4.设备型号:850T.M级2台,600T.M级1台;
1.5.使用地点: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甬州铁路项目部;
2 、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当是2024年度塔式起重机框架协议内的供应商。
2.2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2.4投标设备的性能参数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若为新设备则优先考
虑。并且需统一安装防护装置、地方或甲方要求的安全管理装置或系统。
2.5投标人在设备运转、设备数量、设备维修保养、人员组织、经营管理、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6投标人具有本次租赁招标同类及更大型设备3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近3年无重大安全和经济纠纷问题。
3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方,请于2024/05/30 14:00:00至2024/05/31 14:53:47,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上
进行响应以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通知响应截止时间:2024/06/04 14:54:09。
3、澄清提问:如有,须在2024/06/01 14:53:55前提交。
4、澄清补遗:对2024/06/01 14:54:03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24/06/01 14:54:03前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
知悉澄清内容。
5、澄清补遗确认:潜在投标人须在2024/06/01 14:54:03前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电子版标书及报价文件请于2024/06/04 14:54:09时之前上传至。
4.2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作废,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4.3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需用U盘储存);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正本每一页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应该签字、盖章的
地方签字并盖章;
4.3投标服务费的形式:电汇现金
投标服务费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金额3000.00);
电汇现金:请最晚于投标日期前一天汇达至以下账号,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 “甬州铁路塔式起重机租赁投标服务费”。如未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注明导致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单位名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桥支行
账号:420501202
注:投标服务费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06/04 14:54:09。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4-2号
6 、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
次招标结果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招标结果。
采购人确定拟成交供应商后,拟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不良供方,
一年内不得参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所属项目相关设备的投标、招标、询价等租赁活动,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法向供应商追索所
受损失。
7 、发布公告/ 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招标邀请书在( 上发布。
8 、采购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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