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仪征化纤其他芳香烃加氢三联苯(再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其他芳香烃加氢三联苯(再生)招标公告第3次变更
发布日期:2024年5月30日
1.招标条件
对 2024年仪征化纤其他芳香烃\加氢三联苯(再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所需 其他芳香烃\加氢三联苯(再生)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40524-0803-5188-B1
2.项目内容: 2024年仪征化纤其他芳香烃\加氢三联苯(再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芳香烃\加氢三联苯再生
800.00
吨
包1-加氢三联苯再生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投标人是加氢三联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该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投标人是非加氢三联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
3.1.7 投标人提供详细技术方案,方案中依次说明现场再生/压滤实施方案、再生/压滤后能达到的指标、安全环保措施等内容,非加氢三联苯生产企业须提供与加氢三联苯生产企业的技术支持协议。
3.1.8 投标人是非加氢三联苯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加氢三联苯再生的业绩,提供距招标之日一年内的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文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与合同或发票相对应的再生项目履约过程中无安全环保事故、现场管理服务质量无投诉无异议的证明材料(加盖客户公章)。
3.1.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备接到招标人通知72小时内再生设备到达招标人现场的能力。
3.1.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现场再生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中石化环保要求。
3.1.11 投标人提供加氢三联苯再生和压滤的设备清单,特种设备须提供有效使用的证明文件。
3.1.12 生产商。国内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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