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路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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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路基工程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DAX-LW-003)
一、招标条件
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工程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
安段建设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业主为珲春市丹阿线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
家与省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我公司“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路基工程已具备劳务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起点位于珲春市东北侧的新华村(国道丹阿
公路桩号K1394+950处),与国道珲阿公路新华至板石段起点顺接。项目总体走向自东向西,经过大麻子
沟、双新村,自车大人沟南侧向西展线,在富新二队附近上跨长珲城际铁路隧道,在富新三队高尔夫球场
南侧山坡通过(规避三道梁煤矿采空区),在二道沟屯西侧回归北侧山坡,以互通形式与国道珲阿公路交叉
,终点止于英安镇营子村,与珲乌高速(G12)连接线K3+330处顺坡相接。
2、招标项目名称及范围: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路基工程。
3、工程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4、计划工期:本工程预计开工时间为2024年06月20日。招标人根据征地拆迁进度及施工组织安排以
书面通知形式下发节点工期及总体工期要求,中标人需无条件满足。正式开工日期以项目下发“开工通知
书”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
定主体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在中铁大
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专业承包或劳务施工的资质条件;有建设行政
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无合同争
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
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6)其他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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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04161717060909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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