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科室发展新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红河州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1-00983-YNLL-0013
项目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科室发展新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5.708
最高限价(万元):175.708
采购需求:1包:血液透析机1台;2包:皮肤检测仪1台;3包:高清电子支气管镜1套、空气波压力治疗仪1台、新生儿辐射台1台、特定电磁波3台;5包: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1台、水筋针(针刀镜手术器械)1套、医用臭氧治疗仪1台、气压弹道式体外压力波治疗仪1台、内热式针灸治疗仪1台、低速台式离心机(PRP 专用及专用耗材))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标段2: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标段3: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标段4: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1)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科室发展新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科室发展新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科室发展新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科室发展新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3.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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