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供电段段部及车间食堂餐料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供电段段部及车间食堂 餐料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GDBGS2024-05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供电段段部及车间食堂 餐料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人为齐齐哈尔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蔬菜水果类及饮品类、蛋类、干调类、乳制品类、牛羊肉类、猪肉类及禽肉类、水产类、豆制品类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满洲里电力车间食堂食材采购、海东供电车间、海东供电车间胪滨班组、海东供电车间完工班组食堂食材采购、牙克石电力车间、海满供电车间食堂食材采购;扎兰屯供电车间食堂食材采购;博克图供电车间食堂食材采购;三间房电力车间食堂食材采购;榆树屯供电车间食堂食材采购;龙江供电车间食堂食材采购;大兴供电车间食堂食材采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我方包件地区的本地企业或个体商户,具有实体店铺,经营范围涵盖此次采购包件内容;店铺实际经营商品与采购包件内容相符。 (2)在平台注册的用户,具有食材供应和配送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商品不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之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分包、转包 (5)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开立的基本账户,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需与营业执照与注册地一致),有独立完成本包件所需的仓储、分拣、运输能力,相关场所符合有关卫生条件规定。 (7)投标人报名需接受招标方现场实地考察,并能够全面提供招标方所需的有关资料。 (二)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介(内容包括经营概况、供应、配送能力介绍,经营场所门店地址和图片、分拣仓储设施图片等)。 (3)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中未被列入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5)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需提供由工商注册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 (7)银行开户许可证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 (8)提供与其他单位近三年内采购合同复印件(可选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