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第二批安全生产费外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甘肃
-兰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第二批安全生产费外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次)招标方案
招标编号: GCLHAQSCF 3
- 招标条件
集团公司《关于下达 2024年第二批安全生产费项目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4〕11号)批准建设,第二批安全生产费外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2024年4月22日党政联席会会议同意委外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同意实施第二批安全生产费外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安全生产费 ,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第二批安全生产费外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兰州西普高上行联络线、兰新客专,主要是排水设施清理疏通及桥下外部环境问题整治,(具体工程数量见附件)。。
2.2工程地点:兰州西普高上行联络线、兰新客专
2.3工程规模:第二批安全生产费外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共1个标段组织实施,工作量为一是普高上行联络线3-11号墩桥下防护栅栏进行补强,长200米,同时清理弃土、建筑垃圾及轻飘物共计1000方;二是兰新客专兰民段排水设施清理疏通39.58km
建设工期: 60天。
2.4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根据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2.5其他要求 - 项目实施期间用到的工具 (发电机、电钻、电镐等) 及零小材料 (水泥、砖头等) 由中标单位提供并携带 , 同时负责上下道工具 、 材料管理 。(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上述工具材料等的使用费、材料装卸、运输费等)
2.作业前由中标单位负责向车间作业负责人提供当日上道工具、材料清单,并按要求清点,并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做好上道、下道工具材料的清点确认工作。避免工具材料遗留现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
3.2投标人承建过铁路相关工程项目,且信誉良好,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工程投标。
3.3中标后必须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当提供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等施工业绩。
3.6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
3.7根据《关于修订〈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3.8投标人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则因自身的原因而是合同被解除。
3.9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或不曾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3.10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须是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及以上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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