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机关事务中心集中办公区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包3)州委、州政府食堂,华家坪、华家湾办公区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百货类)招标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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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机关事务中心集中办公区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包3)州委、州政府食堂,华家坪、华家湾办公区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百货类)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2 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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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开标时间:Tue Apr 23 2024 09:30:0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项目监管地:恩施州州直|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6883079f6fe74f54b87bc9d5929aa4cb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恩施州机关事务中心集中办公区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包3)州委、州政府食堂,华家坪、华家湾办公区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百货类)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268.9 (万元)
6、最高限价: 268.9 (万元)
7、采购需求:
州委、州政府食堂,华家坪、华家湾办公区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百货类),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一家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协议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协议供货期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应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共有9个标包,开标顺序从1到9依次开标。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多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包。如供应商被推荐为前一个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其他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投标文件须单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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