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州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集镇小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公告
业州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集镇小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1 11:15:27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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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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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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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业州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集镇小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220240600009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业州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集镇小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69.6 (万元)
6、最高限价: 69.6 (万元)
7、采购需求:
业州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集镇小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 2年(预算金额为每年的最高限价)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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