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秭归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1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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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Tue Apr 23 2024 08:30:0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项目监管地:秭归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30a8d5ee9a9018de9a1f2af488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秭归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215 (万元)
6、最高限价: 205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血液透析等设备一批,包含该批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相关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后 30日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2)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3)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否则评委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虛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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