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心医院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污泥、空调滤芯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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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心医院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污泥、空调滤芯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1 16:18:30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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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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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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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污泥、空调滤芯处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FSCG-2024-003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污泥、空调滤芯处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99.6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0.0001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一定的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院内医疗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污泥、空调滤芯的处理需求,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2)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处理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废物处理许可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约行为;(4)2023年度财务状态良好,2023年12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无重大不良行为;(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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