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储能电站及永昌河清滩储能电站消防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甘肃
-金昌市
招标公告
华能甘肃公司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储能电站及永昌河清滩储能电站消防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5-3-320 )
项目所在地区: 甘肃省 市/永昌县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甘肃公司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储能电站及永昌河清滩储能电站消防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市/永昌县
2.2 规 模: 金武公路三期储能电站消防水系统建设项目位于甘肃省市金川区金武公路光伏产业园区,工程厂址区距离市约15km,厂区靠近G300或高速G3017武警高速国道光电园区,光电园区有县乡公路相通,对外交通条件便利(其中金武路与电站连接道路可通过15吨及以下载重车辆)。永昌河清滩储能电站消防水系统建设项目位于市永昌县河清滩光伏产业园区,工程厂址区距离市约25km,厂区靠近S17阿永高速、G3017金武高速,光电园区有县乡公路相通,兰新铁路已通过永昌县境内,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储能电站及永昌河清滩储能电站消防水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甘肃省市/永昌县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所有工作。
2.6 招标范围: 金武公路三期储能电站及永昌河清滩储能电站消防水系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从光伏电站升压站电缆沟敷设动力及控制电缆至储能水消防系统建设地点(金武公路三期项目敷设长度约500米,永昌河清滩项目敷设长度约1200米;金武公路三期储能电站及永昌河清滩储能电站消防水系统建设储能水消防系统各一套(包括土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及储能电站围墙砌筑,详见施工图))。
2.7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期:土建项为1年,箱泵及配套电机质保期(72+24小时试运后)为两年,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免费维修与更换;投标人应严格要求设备厂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施工安装调试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关键页)。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至少6个月的单位所在地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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