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市政道路路灯管养服务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DL2024000168
项目名称:新安街道市政道路路灯管养服务
预算金额:387.0793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7.0793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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