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
重庆
-巫山县
巫山县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 已由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山发改审 [2023]124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 为 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人为 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巫山县大昌镇、双龙镇、抱龙镇、笃坪乡、金坪乡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梨子坪水源地蓄水设施 1座(库容9.98万m 3 、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 21m、坝顶高程1875m、坝顶长度60m),新建取水拦河堰3处、新建PE管道67011m、新建10000m 3 蓄水池 1座、改扩建水厂一座。
2.3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757.4183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 (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7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 .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6-05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6-07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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