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宁东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制氢站PC总承包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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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宁东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制氢站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404250001-N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广核宁东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制氢站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CGN-
202404250001-N1),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广核新能源宁东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中广核宁东清洁能源制氢项目,项目包括光伏站、制氢站。本项目光伏建设
规模为17.6176MWp,制氢站规模为2400Nm3/h,加氢站规模为500kg/d。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制氢站进行PC总承包招标。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制氢
站PC总承包内容包括不限于: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建设及施工过程设备材料和设备的报检报验费相关
技术服务。 本项目设计完成后需依据设计图纸完成电子沙盘的制作。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技术规范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7月15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
达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工期以招标技术规范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
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
3. 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4.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2019-202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投标人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面复印件及能证明投
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
件)。
5.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
有效期180天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
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
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
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
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 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
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45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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