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始县平阳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恩施州
湖北省建始县平阳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1 02:27:26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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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2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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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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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建始县平阳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2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220240600018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湖北省建始县平阳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367.964288 (万元)
6、最高限价: 367.964288 (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坝坡整修、帷幕灌浆、溢洪道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磋商申请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磋商申请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磋商申请人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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