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蔬菜技术推广与营销服务中心砖窑湾镇贾居村新建大棚自动化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延安市
砖窑湾镇贾居村新建大棚自动化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延安市安塞区文化大楼16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7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SZCJT-2024069
项目名称:砖窑湾镇贾居村新建大棚自动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19,2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砖窑湾镇贾居村新建大棚自动化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19,22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19,225.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砖窑湾镇贾居村新建大棚自动化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砖窑湾镇贾居村新建大棚自动化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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