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留坝县环境保护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汉中市
留坝县环境保护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金辉环球中心C座51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汉中市-2024-00102
项目名称:留坝县环境保护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留坝县环境保护宣传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环境保护宣传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或开户许可证)。(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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