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三次)成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一、项目编号:FJHB-20240418-2 (招标文件编号:FJHB-20240418-2)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通民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1#楼13层09商务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彬、徐良珍、需解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包干叁仟伍佰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到截止开标时间合同包1共收到七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评审专家小组对七家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其中福建观松律师事务所,未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故资格审核不通过;福建传君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故资格审核不通过;其余五家供应商资格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小组对技术商务评审,经评审北京市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主办律师社保缴纳凭证未体现缴纳投标单位名称,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故符合性不通过,其余四家供应商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最后评审专家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对剩余四家合格供应商发起最终报价,经评审,福建通民律师事务所、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两家最终报价一致为50000.00元整,评审专家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 (1) 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 技术服务方案最优排列前面 。
评审专家小组最终一致推荐,福建通民律师事务所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为第三成交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