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华中区域2024年度第一批沥青联采招标公告
中国能建华中区域2024年度第一批沥青联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QYLC-HW-TCTQ-CGZX-2024-028)
项目所在地区:本次漯河107国道总包部沥青采购设1个标包,供货地址分别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王岗镇韩场村县道001与乡道030交叉口往南约300米路西(天成鸿路钢构院内)和漯河市召陵区G329附近青年镇西15米。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已经中国能建集采中心备案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联采中心(以下简称区域联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本次招标为沥青采购,预估总量为40400吨,项目主要分布于河南省漯河市。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本次采购将确定中标供应商,由华中区域联采中心的牵头企业葛洲坝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包。
预计采购数量40400吨,其中SBS I-D 改性沥青(A级)36000吨,70#A级重交沥青3500吨,脱色沥青9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生产商或经销商: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石化或中石油的沥青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标的物或同类物资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具有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厂家授权书,且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本条关于生产商条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生产改性沥青的工厂或其委托加工单位在项目或周边区域(距项目方圆700公里内)具有基质沥青和改性沥青储存库,基质沥青库容不少于10000吨,改性沥青库库容不小于2000吨,改性沥青产能不低于500吨/日,具备改性沥青出厂检验检测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拥有相应的配套运输能力。
(4)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生产厂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并保持证书持续有效。投标产品须具有2021年至2023年(每年一份)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报告出具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所认证的省部级甲级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所供重交沥青和基质沥青的标准图谱。
2.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90%,须提供2021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
4.产品业绩:投标人具有标的物或同类物资2021 -2024年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例,且累计数量不少于3万吨(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供货发票原件扫描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本区域及跨地域的供应、集散物流配送能力,以及工地现场交货相关延伸服务能力;
(2)投标人拟投标的产品原料须为主流品牌;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建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8)企业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等,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9)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10)投标人有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记录”。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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