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二十三冶盐城新民河项目门窗安装劳务分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03
澄清公告
五矿二十三冶盐城新民河项目门窗安装劳务分包招标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本分包工程付款方式调整为 (1)正负零以下部分:按当期主体出±0楼栋部分,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0%,未出±0楼栋工程款不予支付;
(2)正负零以上部分:按当期高层每栋楼完成6层为一个付款节点,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0%,未达到前述节点要求的楼栋工程款不予支付;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70%
(4)竣工备案完成,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馆,并取得《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同时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确认后(结算资料格式按照发包人要求)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75%;
(5)竣工交付并完成一审审核工作后付至一审审核价的85%;
(6)完成二审审核工作后付至二审审核价的97%;
(7)剩余3%作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退2%,五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结清(不计利息);
(8)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分包款按发包人审批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分包人协助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进度款支付,如发包人未及时支付本工程工程款,则承包人支付给分包人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五矿二十三冶盐城新民河项目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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