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太要镇太要村二、四组黄土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
-渭南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Y-2024-014
项目名称:潼关县太要镇太要村二、四组黄土崩塌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63,371.4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太要镇太要村二、四组黄土崩塌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463,371.4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463,371.48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太要镇太要村二、四组黄土崩塌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 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太要镇太要村二、四组黄土崩塌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六个月内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6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自2023年6月份至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8)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9)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投标人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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