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中煤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其它水泥及添加剂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受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谈判人”)为 中煤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混凝土 ,采购设备使用 自有资本金 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范围
1、项目概况:
①. 工程名称:中煤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
②. 工程地点:湖北省鄂州市
③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④项目建设模式:EPC联合体
⑤ 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凝汽式火力机组
⑥ 工程承包范围:#8机组主体工程的建筑及安装工程;煤仓间(含煤仓间转运站)的安装工程(除输煤EPC范围外);500kV升压站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厂区内500kV架空线路的建筑和安装工程;本标段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硬化、人行步道、车间引道的建筑工程;光纤通信系统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柴油发电机房的建筑及安装工程;B标段所安装设备的单体调试和配合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
2、竞争性谈判范围:混凝土。
3、本工程项目拟采购数量:
4、以上数量仅为工程量清单的暂估量(其中预估约有23500方混凝土需加外加剂),招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供方、需方共同验收的到货合格量为准。,若因工程变化、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5、交货时间:根据项目通知分批交货。
6、交货方法:供方供货的商砼搅拌站应在需方现场20公里以内,供方直接泵送到需方通知地点。
7、交货地点:中煤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8、质量要求:
1、供方保证所供应的材料满足以下质量标准及要求中的最高者:
1.1混凝土质量验收以28天标养试块为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要求,由于供方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需方返工、工期拖延等,由供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需方保留进一步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1.2国家、地方(鄂州市)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塌落度由供方人员配合需方专业人员现场抽测,强度试验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所需检测费用由需方负责。
3、混凝土塌落度要求:根据天气情况、泵送高度等,供方需充分考虑满足现场要求,如不满足现场要求,无条件退场更换,费用不另行计算。
4、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中的水泥必须经过需方确认(在监理业主有要求的情况,则需需方、监理、业主方共同确认),确保供货质量,供货期间不得更换水泥品牌。
5、试块质量以需方实验室数据为准,试块制作养护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如果需方实验室条件技术不能满足要求,由供方进行指导并书面认可。
6、供方保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同时交付需方;供方对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供方提供虚假质量证明,需方有权要求停止材料进场,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7、如需方要求供方提供其它资料的,供方应无条件提供。
8、材料交付需方前的全部费用、风险、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保证材料的制造、包装、标识、运输、装卸和码放等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监测规定、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造成损害,并确保最终监测结果达标。
9、供方需严格按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投料量的控制,混凝土拌制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如需调整,则应在混凝土拌制前7天及时向需方提供混凝土配合比调整通知单,相应通知单及配合比试验报告经需方核准后实施。
10、供方按相关规定及时提供28天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并按需方的要求提供供方或其分供方供应的原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的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一式 五份),并加盖供方红章。
10.1水泥厂3d出厂报告
10.2水泥厂后补28d出厂报告
10.3商品混凝土站进场水泥复试
10.4商品混凝土站进场水泥后补28d复试报告
10.5商品混凝土试配单
10.6商品混凝土开盘鉴定
10.7商品混凝土砂试验报告
10.8商品混凝土中卵(碎)石试验报告
10.9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应写明部位、标高)
10.10外加剂合格证、出厂报告、复试报告
10.11商品混凝土试块3d、28d强度试验报告
10.12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运输交接记录(详看附件)
11、水泥品种、强度级别
11.1、混凝土采用一般硅酸盐水泥,强度级别P.032.5或P.042.5.1)选用含碱量低于 0.6%的低碱水泥。
11.2、冬期施工时,采用一般硅酸盐水泥,强度级别P.032.5或P.042.5。优先选用早强型水泥(大体积混凝土除外)。水泥各项指标均须满足原则 GB175-2018规定的规定。
12、清水混凝土
为确保施工现场构筑外观清水混凝土的效果,供方应确保固定专线生产需方的混凝土,在一个建筑物开工前储备充足的原材料(砂、石、水泥),供方应确保原材料批次的统一性,如因原材料混用导致构筑物外观出现色差,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3、掺合料
13.1采用I级或 II 级粉煤灰。
13.2供方可在满足需方质量技术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他掺合料但必需有可靠的实验成果,为保证混凝土的颜色一致,规定供方采用单一掺合料。
14.泌水性规定
供方必需保证供应的混凝土具有可泵性,必须时提供压力泌水实验报告(压力泌水实验的规定:10秒的相对泌水率不不小于40%)。
15.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由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强度指标及其他的规定制定。
(2)出现下列状况之一时,供方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设计。①所用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明显变化时。②该配合比的混凝士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③ 需方提出更改意见时
16.交货时混凝土搅拌物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
(1)最高温度:≤ 35℃(夏季)
(2)最低温度:保证现场出机(自罐车卸料至地泵内时的温度)温度不低于10℃。
17.预拌混凝土运送
(1)运送时,运送车应保持混凝土搅拌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的现象,且根据泵送规程以保证混凝土浇筑的持续性,混凝土搅拌运送车在运送途中搅拌桶应保持3-6r/min的慢速转动。混凝土运送延续时间不适宜超过所测得的混凝土初凝时间的 1/2。
(2)任何状况下均严禁加水,即:供方司机及其别人员在运送混凝土的过程中不得加水,并且还应回绝需方操作人员也许由于工作不便而自行加水,并且立即将状况告知需方。当夏季高温,进场混凝土的坍落度不符合混凝土申请单规定的,规定在现场添加减水剂时,供方应向需方提出申请,在需方的监督下完毕相应的工作,每辆罐车应自带有刻度的减水剂透明塑料桶。每辆罐车司机应通过预拌混凝土厂家实验室的有关培训工作。
(3)为保障混凝土泵送的顺畅,供方需提供润泵砂浆。混凝土施工用量较大时,要根据需方规定投入罐车和输送泵,保证混凝土浇筑的立即、持续性。
(4)需方在混凝土浇筑前4~6小时将浇筑信息以书面形式传真给供方,涉及工程名称、浇筑部位、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级别和其他技术规定等参数;在正式混凝土浇筑前2小时再次以电话形式拟定具体的发灰时间,以保证可以对的供应。
(5)当遇到多种部位同步浇筑混凝土时,为保证混凝土对的运送到楼座,搅拌站要派调度员跟踪服务,并在现场指挥和检查各混凝土供应部位与否对的。
(6)正式进入冬施时,供应单位应负责将所有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套上保温被,以保持混凝土的温度,减少热量损失,并负责保温被的维护。同步负责监督混凝土搅拌车收车时将罐内积水倒尽,罐内严禁积水。
18.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工期要求、浇筑量大小、供方的服务质量、产品质量、供方的实际供应能力等因素对供应范围和具体浇筑部位进行明确和调整,对此供方表示接受,并承诺将严格确保需方的使用要求。如供方混凝土供应能力、质量等影响需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需方有权减少供方的供应范围或终止合同并交由其他供应商完成,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等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并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响应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响应。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竞争性谈判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竞争性谈判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
四、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 07 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报名。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通过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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