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机务系统2024年(既有型)机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哈尔滨局机务系统2024年(既有型)机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MJ2024-016-0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牡丹江机务段现就哈尔滨局机务系统2024年(既有型)机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1/微机控制系统维修:微机控制电源板故障修、微机控制板故障修、微机控制系统箱体故障修、微机控制系统信号转换箱故障修、微机控制系统调节板故障修、微机控制系统滤波组件故障修,包2/显示器故障修:DF11显示器故障修、DF11G显示器故障修、DF5、7显示器故障修,包3/微机DF11/DF11G控制板故障修:微机DF11/DF11G控制板故障修,包4/DF系列电子恒功故障修:DF系列电子恒功故障修,包5/DF系列励磁调节器故障修:DF系列励磁调节器故障修,包6/电压调整器DF11/DF11G故障修:电压调整器DF11/DF11G故障修,包7/电子箱 DF11/11G故障修:电子箱 DF11/11G故障修,包8/辅发励磁装置DF5G故障修:辅发励磁装置DF5G故障修,包9/DF7电子控制装置故障修:DF7电子控制装置故障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__13____%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_2023_年至_2023_年(如新成立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五、投标(报价)人技术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是相应机型的生产制造主机厂,须提供该机型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是部件的生产制造厂,须提供主机厂与部件生产制造厂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使用的相同转让技术的生产制造厂,须提供主机厂与技术转让部件生产制造厂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和技术转让协议复印件。已装用于国铁集团配属相应机型的部件型号相同的不同生产厂家,可以认定每个生产厂家都具备检修其它厂家生产的该部件资质。 ③投标人通过了机车主机厂或外资部件生产制造厂的评审认证。机车主机厂评审认证的,须有首件检验通过报告复印件及运用考核合格报告复印件。 ④投标人取得了国铁集团所属铁路局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须配属或检修该型号机车)相应机车重要零部件维修使用资质或首件检验通过报告及运用考核合格报告的,须提供上述资质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经营记录要求(必填项)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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