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旺座曲江H座19F19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DL—2024—045
项目名称: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5,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 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合同包2(存量房市场监测分析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 315,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15,5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合同包3(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住房市场预警预报体系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日
合同包4(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分析及对策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日
合同包5(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存量房市场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存量房市场监测分析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住房市场预警预报体系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分析及对策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存量房市场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 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存量房市场监测分析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 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住房市场预警预报体系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 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4(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分析及对策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 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5(专项课题研究-西安市存量房市场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事业单位可提供承诺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 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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