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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2024年衔接补助资金发展基础设施(二期)第四标段

黑龙江

-

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2024-06-03
招标公告

宾县 2024年衔接补助资金发展基础设施(二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107G240603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宾县 2024年衔接补助资金发展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宾发改审批 [2024]7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宾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宾县 2024年衔接补助资金发展基础设施(二期)。
    2.2建设地点: 平坊镇石洞村(自力村、刘家屯)、三宝乡三岔村(高家屯、孙家屯、张万有屯)、宾州镇友联村四合屯、糖坊镇糖坊村张山东屯、鸟河乡大川村偏脸屯、新甸镇玉泉村(玉华屯、永杰屯)、民和乡立千村西兴屯。
    2.3建设规模: 1. 平坊镇石洞村(自力村、刘家屯):拟建道路累计全长 5322.848米,路面宽度3.5米;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18630.0 m2,圆管涵6道。2.三宝乡三岔村(高家屯、孙家屯、张万有屯):拟建道路累计全长3553.356米,路面宽度4.0米;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14213.4m2,圆管涵1道。3.宾州镇友联村四合屯:拟建道路累计全长787.8米,路面宽度4.0米;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3170.6m2,排水沟1464m,圆管涵3道,宅前DN600管涵(涵长4米)26处。4.糖坊镇糖坊村张山东屯、鸟河乡大川村偏脸屯:拟建道路累计全长2032.5米,路面宽度3.5~4.5米;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8271.4m2,圆管涵12道。5.新甸镇玉泉村(玉华屯、永杰屯):拟建道路累计全长2626.5米,路面宽度3.5~4.0米;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10275.5m2,圆管涵12道。6.民和乡立千村西兴屯:拟建道路累计全长3474.2米,路面宽度3.5~4.0米;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13043.9m2,圆管涵18道。
    2.4计划工期:2024年6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工期123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 为 6个 标段, 不 允许兼投。
    2.8 招标控制价 : 共计 12995370.3 元 , 具体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 含贰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 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需提供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需 提供 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个月( 2024年3月-5月) 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 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5.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信誉要求:
    3.6.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6 月 3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6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 202 4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9.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10. 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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