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中学分校录播教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
-中卫市
项目概况
中卫中学分校录播教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工作人员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4第025号
项目名称:中卫中学分校录播教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中卫中学分校建设录播教室1间。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服务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投标人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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