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顺县滨河路地下管网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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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顺县滨河路地下管网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顺县滨河路地下管网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顺县滨河路地下管网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经理部,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管道工程(给水、雨污管网改造、中水、弱电)、景观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顺县滨河路地下管网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部商品混
凝土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2响应人必须提供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商品混凝土销售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1.3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具备生产响应物资的生产设备及相应检测设备或设施,并提供证明材料,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条及以上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2023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响应人;最近三年(2021-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1-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
罚期内或采购人列为黑名单的响应单位。同时要求至少提供1份用户出具的产品履行合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
3.2其他要求:3.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
3.2.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使用项目的建设单位处罚或限制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与中铁系统内各单位有纠纷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3.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附件下载
2073952117174677339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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