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八四医院被服敷料定点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海淀区
鹰潭一八四医院被服敷料定点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53100001)
鹰潭一八四医院被服敷料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鹰潭一八四医院被服敷料定点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5310000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鹰潭一八四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服务期:1年 。
交货地点位于: 医院指定的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院方要求 。
其他: 采购内容:鹰潭一八四医院被服敷料定点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质比价文件。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为60万元,具体采购金额据实结算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及参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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