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公司4个在建项目等级保护测评(二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集团公司4个在建项目等级保护测评(二次)(编号:gkbz2024053100050)
关于集团公司4个在建项目等级保护测评(二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集团公司4个在建项目等级保护测评(二次)(编号:gkbz202405310005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服务期为: 双方签订合同后,6个月(180日历天)内通过等级保护测评(以项目实际验收时间为准)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依据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
其他: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00000.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非外资投资或控股。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2022年度内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信誉要求: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列入失信名单的、被中国融通集团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 (5)供应商具有国家级机构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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