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建榕铁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粉煤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询价采购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建榕铁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粉煤灰 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FJRTXJ【202 4 】 0 10 号)
- 重要提示: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国 “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 " 帮助中心 ”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 转 8 号键。
一.采购条件
福建榕铁 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现就 粉煤灰 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招标经营范围、可以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以来的投标产品厂家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有相关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3.3、履约信用:①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不处于因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期内或投标物资被禁止、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情况。
3.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并提供上述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各项材料,投标单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报价人需提供国铁集团商务平台会员服务开通成功的证明。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 1 《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 202 4 年6 月 4 日11 :00 至 202 4 年6 月 7 日 12:00 。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邮箱 。
4.4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 1 )、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 “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 “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 13% 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 “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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