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通辽、白城机务段2024-2026年HXN3型机车单元制动器故障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通辽、白城机务段 2024-2026 年 HXN3 型机车单元制动器故障修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SYJCGS2024-057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通辽、白城机务段 2024-2026 年 HXN3 型机车单元制动器故障修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1 。
- 执行的技术标准:修后配件符合产品技术规格书要求,严格执行铁总机辆【 2019 】 88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和谐型机车检修技术规程( C1 - C4 修、 C5 修)的通知》规定。
-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 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修后配件出厂时必须提供由监造部、验收室签发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或附履历及检修、检测、试验纪录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要求在部件检修完毕返段办理交接时一并提供,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终止业务关系并追究有关责任。
- 维保条款:维修配件经乙方检修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及故障,质量问题影响铁路安全、运营的,乙方同意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 1 )由乙方对维修配件进行返修,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 2 )根据维修配件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 3 )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维修配件有缺陷的部分,乙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
( 4 )乙方维修配件发生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确认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维修或更换维修配件的损失等。 - 售后服务及要求:质保期内为用户进行 24 小时全方位服务:( 1 )承修的机车部件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在接到信息后 2 小时内提供处理意见,需要到达现场确认和处理的,售后服务人员必须在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 2 )当段方认为所承修的机车部件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承修方需无条件将部件返回厂内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配件质量责任定为承修企业的,承修企业应在 2 日内将所需更换部件从工厂发出, 5 日内到达。承修企业提供完整详细的《检修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括相应项目的检修周期、质保范围、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等承诺。
-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 2 )乙方在甲方现场驻段维修作业的,乙方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统一着装,在甲方处进行人员备案,并与甲方签署安全协议,发生任何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在甲方现场驻段维修作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外包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有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核减委外维修费用。
HXN3 型机车单元制动器 ( 不带弹停)故障检修 技术规格书
一 . 适用范围
HXN3 型机车单元制动器新造标准按照铁路主管部门对应型号条款执行,同时要求符合产品的行业标准及铁路主管部门各项改造措施和技术要求,质量符合新造图纸 40132939 、 40132941 技术要求。
二 . 规范性引用文件
1.TJ/JW044-2014 交流传动机车单元制动器暂行技术条件
2.TB/T3145-2018 《机车单元制动器》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HXN3 型内燃机车检修技术规程( C6 修)》 TG/JW241-2022
三 . 技术要求: - 单元制动器须解体、清洁、检修,零部件不许有破损,状态良好。
- 外观检查各制动单元的紧固件不得弛缓松动。
- 单元制动器紧固件、橡胶件、尼龙件必须更新。
- 摩擦块碟簧、闸瓦托摩擦块、弹性套、鞲鞴复原弹簧和引导螺母碟簧必须更新。
- 不带弹停单元制动器的活动吊杆轴、闸瓦托活动轴进行磁力探伤,若有裂纹或磨损必须更换。
- 推筒支撑座两耳轴如有锈蚀或轻微点蚀(深度小于 0.2mm ,面积小于 4mm ),砂光并涂油防锈,对推筒支撑座两耳轴进行磁力探伤,若有裂纹或锈蚀磨损严重必须更换。
- 制动缸吊臂轴套内孔大于Ф 27.5mm ,闸瓦托活动轴套内孔大于Ф 24.5mm ,Ф 40 ×Ф 46 × 30 青铜轴套内孔大于Ф 40.5mm ,则必须更换。
- 缓解弹簧自由高度小于 116mm ,调整弹簧自由高度小于 30mm ,则必须更换。
- 各轴承应目视无损坏,滚动体及滚道表面不能有锈斑、裂纹、凹痕、剥落、重皮等现象;转动灵活,用手转动后应平稳,并逐渐减速停止,不能突然停下,不能有振动,否则必须更换。
- 所有零、部件组装时重新涂抹专用润滑脂。
- 将单元制动器重新进行组装,各螺纹紧固件用力矩拧紧,并涂打防缓标志线。
- 面漆完整,否则进行补漆,对单元制动器进行性能试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12.1 灵敏度试验
在规定的闸瓦间隙和工作行程范围内:常温状态下,向单元制动器的制动缸充入 50kPa 的压缩空气,闸瓦托应有伸出动作,排气后应缓解;在 -40 ℃历时 48h 后,向单元制动器的制动缸充入 60kPa 的压缩空气,闸瓦托应有伸出动作,排气后应缓解。
12.2 闸瓦间隙调整器试验
12.2.1 确定稳定的闸瓦间隙
将闸瓦与踏面间隙手工调至 25-28mm ,进行五次制动—缓解试验,当发现间隙不变化后,再进行十次制动—缓解试验,此时闸瓦与踏面间隙的数值认定为该单元制动装置的稳定闸瓦间隙值 a ,稳定闸瓦间隙值应为 6mm ≤ a ≤ 16mm 。
12.2.2 一次调整量试验
在常温缓解状态下,把闸瓦托调至最短位置,用调整螺母将其由最短位置往前推出 40mm 左右,记下闸瓦托一固定点至制动单元某固定点的位置 L1 然后进行一次制动——缓解试验,再记下闸瓦托同一固定点到制动器固定点距离 L2 ,则 L2-L1 的差值即为制动器一次调整量,一次最小调整量不得小于 2.5mm 。
12.2.3 总调整量试验
在常温正常缓解状态下,将闸瓦托调至最短位置,在制动器体上选择参考点,测量其至闸瓦托圆弧中心点的距离 L1, 使制动缸反复充气、排气,当闸瓦托推出量不再增加时,在缓解状态下,测量参考点到闸瓦托圆弧中心点的距离 L4 , L4 与 L1 的差值即为总调整量。总调整量 L4-L1 ≥ 100mm 。
12.2.4 手动调整间隙试验
在常温条件下,用扳手正、反两个方向转动调整螺母,闸瓦托应能双向调整,且动作灵活。
12.3 制动力试验
12.3.1 制动缸制动力试验:闸瓦与踏面处于正常间隙时,向制动缸充入 450KPa 压缩空气时,闸瓦输出力为 44 ×( 1 ± 5 %) KN 。
12.4 气密性试验
12.4.1 低压气密性试验
在常温下,分别向制动缸、停放制动缸内充入 100 ± 10KPa 压缩空气,保压 3min ,压降不大于 3kPa 。
12.4.2 高压气密性试验
在常温下,分别向制动缸、停放制动缸内充入 500 ± 10KPa 压缩空气,保压 3min ,压降不大于 3kPa 。
HXN3 型机车单元制动器 ( 带弹停)故障检修 技术规格书
一 . 适用范围
HXN3 型机车单元制动器新造标准按照铁路主管部门对应型号条款执行,同时要求符合产品的行业标准及铁路主管部门各项改造措施和技术要求,质量符合新造图纸 40133006 、 40133316 技术要求。
二 . 规范性引用文件
1.TJ/JW044-2014 交流传动机车单元制动器暂行技术条件
2.TB/T3145-2018 《机车单元制动器》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HXN3 型内燃机车检修技术规程( C6 修)》 TG/JW241-2022
三 . 技术要求: - 单元制动器须解体、清洁、检修,零部件不许有破损,状态良好。
- 外观检查各制动单元的紧固件不得弛缓松动。
- 单元制动器紧固件、橡胶件、尼龙件必须更新。
- 摩擦块碟簧、闸瓦托摩擦块、弹性套、鞲鞴复原弹簧和引导螺母碟簧必须更新。
- 推筒支撑座两耳轴如有锈蚀或轻微点蚀(深度小于 0.2mm ,面积小于 4mm ),砂光并涂油防锈,对推筒支撑座两耳轴进行磁力探伤,若有裂纹或锈蚀磨损严重必须更换。
- 制动缸吊臂轴套内孔大于Ф 27.5mm ,闸瓦托活动轴套内孔大于Ф 24.5mm ,Ф 40 ×Ф 46 × 30 青铜轴套内孔大于Ф 40.5mm ,则必须更换。
- 缓解弹簧自由高度小于 116mm ,调整弹簧自由高度小于 30mm ,则必须更换。手缓解拉绳组成中的拉锁总成如有破损必须更换。
- 各轴承应目视无损坏,滚动体及滚道表面不能有锈斑、裂纹、凹痕、剥落、重皮等现象;转动灵活,用手转动后应平稳,并逐渐减速停止,不能突然停下,不能有振动,否则必须更换。
- 所有零、部件组装时重新涂抹专用润滑脂。
- 将单元制动器重新进行组装,各螺纹紧固件用力矩拧紧,并涂打防缓标志线。
- 面漆完整,否则进行补漆,对单元制动器进行性能试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11.1 灵敏度试验
在规定的闸瓦间隙和工作行程范围内:常温状态下,向单元制动器的制动缸充入 50kPa 的压缩空气,闸瓦托应有伸出动作,排气后应缓解;在 -40 ℃历时 48h 后,向单元制动器的制动缸充入 60kPa 的压缩空气,闸瓦托应有伸出动作,排气后应缓解。
11.2 闸瓦间隙调整器试验
11.2.1 确定稳定的闸瓦间隙
将闸瓦与踏面间隙手工调至 25-28mm ,进行五次制动—缓解试验,当发现间隙不变化后,再进行十次制动—缓解试验,此时闸瓦与踏面间隙的数值认定为该单元制动装置的稳定闸瓦间隙值 a ,稳定闸瓦间隙值应为 6mm ≤ a ≤ 16mm 。
11.2.2 一次调整量试验
在常温缓解状态下,把闸瓦托调至最短位置,用调整螺母将其由最短位置往前推出 40mm 左右,记下闸瓦托一固定点至制动单元某固定点的位置 L1 然后进行一次制动——缓解试验,再记下闸瓦托同一固定点到制动器固定点距离 L2 ,则 L2-L1 的差值即为制动器一次调整量,一次最小调整量不得小于 2.5mm 。
11.2.3 总调整量试验
在常温正常缓解状态下,将闸瓦托调至最短位置,在制动器体上选择参考点,测量其至闸瓦托圆弧中心点的距离 L1, 使制动缸反复充气、排气,当闸瓦托推出量不再增加时,在缓解状态下,测量参考点到闸瓦托圆弧中心点的距离 L4 , L4 与 L1 的差值即为总调整量。总调整量 L4-L1 ≥ 100mm 。
11.2.4 手动调整间隙试验
在常温条件下,用扳手正、反两个方向转动调整螺母,闸瓦托应能双向调整,且动作灵活。
11.3 制动力试验
11.3.1 制动缸制动力试验:闸瓦与踏面处于正常间隙时,向制动缸充入 450KPa 压缩空气时,闸瓦输出力为 44 ×( 1 ± 5 %) KN 。
11.3.2 停放制动缸制动力试验:向停放制动缸充入 600KPa 压缩空气,然后排空,实施停车制动,测出闸瓦输出力,应≥ 31.5KN 。
11.4 停放制动装置性能试验
11.4.1 停放制动缸缓解试验
向单元制动器的停放制动缸内充入设计缓解压力的压缩空气,单元制动器应能可靠完全缓解,不得出现缓解不了和缓解不彻底现象。
11.4.2 停放制动缸制动试验
将单元制动器停放制动缸内的压缩空气排空,单元制动器应能可靠完全施加,不得出现不出闸和制动力没有达到最小制动力现象。
11.4.3 停放制动缸手动缓解试验
将单元制动器停放制动缸内的压缩空气排空,单元制动器产生制动作用后,拉动手动缓解装置,单元制动器应能彻底缓解。
11.5 气密性试验
11.5.1 低压气密性试验
在常温下,分别向制动缸、停放制动缸内充入 100 ± 10KPa 压缩空气,保压 3min ,压降不大于 3kPa 。
11.5.2 高压气密性试验
在常温下,分别向制动缸、停放制动缸内充入 500 ± 10KPa 压缩空气,保压 3min ,压降不大于 3kPa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A02,A03,A04: - 投标人性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与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的制造企业或维修企业,不接受代理。
- 注册资金要求 : 无;
- 体系认证要求:无;
-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给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大修或维修等业绩,提供标的或其同类维修项目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采购(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 经营记录要求:
(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 www.gsxt.gov.cn ”)
( 2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3 )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
( 4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
( 5 )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 )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 7 )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以上内容( 1 )—( 3 )投标人提供截图,( 4 )—( 7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包件收取,金额为200元/包(人民币),汇款凭证需备注包件号,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 8.2 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 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 > 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 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5 日 8:00 时起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 转 8 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 ~ 周日( 8 时 -18 时)
5.3 购买招标文件后 , 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铁总物资〔 2018 〕 171 号 ) 要求 , 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 1 分 / 次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 月 26 日 9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一层 101 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 44 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平台( )”等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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