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2024-2027年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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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 2024-2027 年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 2024-2027 年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项目已审批,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苏能核电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SNHD-FW-GKZB-24-0118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 2024-2027 年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 2024-2027 年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服务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 2024-2027 年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具体详见《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 2024-2027 年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田湾核电站现场及其他甲方指定的地点。
2.6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 38 个月,计划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具体开始日
期以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
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
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
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2)投标方应取得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投标方
应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
质认定证书(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注册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投标方 2021 年 1 月至今,受到行业监管部门警告或其他处罚的,将被否决投标。
(4) 投标方自身检测能力必须覆盖附件费用清单中物项数量 65%以上。
(5)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推 36 个自然月,新成立的公司可根
据实际情况提交)安全业绩说明,并加盖公章,发生 1 次及以上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
故,未提供或提供的安全业绩材料不真实将会被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
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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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485471717496455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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