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西安镇付套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
-中卫市
海原县西安镇付套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西安镇付套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 202 4 】 7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西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500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70万元),县财政配套128.54万元 ,招标人为 海原县西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 工 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场地平整 529.1立方米;拆除旧硂路面面积880平方米,填灰土915.2立方米;新建盖板渠1980米;道路硬化15826.04平方米;铺设道牙7318.2米;新建活动广场4747.3平方米,广场硬化(青石板铺装)1411.83平方米,道路硬化817平方米,安装道牙长度315.49米,村庄巷道增设路灯118盏;树池坐凳30个,安装木篱笆152户,房前经果林种植112棵,晾晒场硬化1333.33平方米 。
2.2 建设地点: 海原县西安镇付套村。
2.3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场地平整 529.1立方米;拆除旧硂路面面积880平方米,填灰土915.2立方米;新建盖板渠1980米;道路硬化15826.04平方米;铺设道牙7318.2米;新建活动广场4747.3平方米,广场硬化(青石板铺装)1411.83平方米,道路硬化817平方米,安装道牙长度315.49米,村庄巷道增设路灯118盏;树池坐凳30个,安装木篱笆152户,房前经果林种植112棵,晾晒场硬化1333.33平方米。具体详见 工程量 清单。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6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6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6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为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
5.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 答疑变更 ”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原县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原县 西安镇
联系人:马丽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银川市清和北街 1000号4楼
联系人:
电 话: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24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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