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第十八批建管甲供物资(卸污设备)招标
江西
-南昌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LWZ202406040277 )
- 招标条件
本次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项目 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451号 ) 、《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50号) 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上海市 及 江苏省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 本 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线路起自上海市虹桥站,途经江苏省苏州市,终至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站。正线全长163.8公里,设站6座,其中新建4座,预留湖州东站及往杭州方向设置联络线的条件。上海枢纽设联络线引入上海南站,上海南站普速设施搬迁至松江南站,同步实施既有沪昆线松江段改线工程。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限制坡度:一般地段20‰;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行车速度350km/h;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真空凸轮泵机组,含卸污单元)在国内铁路车站或动车所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及该业绩对应的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或动车段出具的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使用良好证明(如证明为动车段出具,须盖单位章,部门章无效)。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2021年1月1日以来依据《铁路站段真空卸污系统》(Q/CR 52-2017)出具的投标物资(真空凸轮泵机组,含卸污单元)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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