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泉州市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350524]FJDH[CS]2024003-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二次)
三、采购结果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
服务类(需解锁)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1.19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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