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3、4)
福建
-厦门市
二、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采购包2:
采购包3:
采购包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畜禽肉蛋):
货物类(需解锁)
采购包2(水产品冻品):
货物类(需解锁)
采购包3(粮油调味品乳制品):
货物类(需解锁)
采购包4(蔬菜水果):
货物类(需解锁)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采购包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42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045%;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76%;1000万元<中标价≤5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75%;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需解锁;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畜禽肉蛋:9.306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水产品冻品:2.31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粮油调味品乳制品:3.516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蔬菜水果:2.683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