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5343,招标人为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场站电气设备检修、预试、抢修、防雷试验等工作,2024-2025年计划完成预试项目130个,防雷试验项目70个。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浙江省宁波市,湖南省邵阳市、郴州市,广西省贺州市、桂林市,广东省湛江市、河源市,山东省青岛市、德州市、威海市,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吕梁市、阳泉市、忻州市,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天津市、宁夏吴忠市、中卫市、石嘴山市,甘肃省酒泉市、辽宁省铁岭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等地区,其中南方区域预试项目68个,考虑南方区域距离较远,长途行车安全及抢修时间车辆成本等因素在南方设立办事处,放置人员、设备及车辆,可以有效控制南方区域项目行车安全及快速抢修预试的机动性。
2.1.2招标范围: 需要租赁非承载式越野车(带四驱功能)和乘坐 5人封闭式货车作为项目用车(含司机),根据项目需要初始出发地为呼和浩特市、济南市、长沙市。
2.1.3 服务期限 : 2年。
2.1.4质量要求:
(1 ) 越野型车:最大功率为 140kW及以上、最大扭矩为250Nm及以上、最大马力为190Ps及以上、驱动形式为四驱、车体结构为非承载式、备用轮胎为全尺寸、同时具备一定的装载能力。
(2 ) 运载车:核定载人数 2+3人、可载2吨重货物、货箱尺寸不低于长1.55m宽1.75m高1.75m、可载货满足工程需求、发动机额定功率为80kw及以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租赁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服务期不低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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