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存量建设用地数据清查与建库工作公告
湖北
-黄石市
大冶市存量建设用地数据清查与建库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5 12:42:31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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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7 0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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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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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大冶市存量建设用地数据清查与建库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7日00点09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2812024060000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大冶市存量建设用地数据清查与建库工作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45.0 (万元)
6、最高限价: 45.0 (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对大冶市(不含山南区)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开展全面清理、调查和建库服务工作。2、工作内容:(一)批供数据核查。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核查系统”,以供地数据为核查切入口,对省厅下发的批、供数据进行逐项清理核查,通过查找原始档案材料和原始测量坐标等分析问题具体原因,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正,并通过系统进行成果上报。(二)批供关联性核查。完成批、供数据核查后,继续通过“存量建设用地核查系统”对批供数据的关联性进行核查,包括批供业务关联性和批供空间关联性核查,并对应生成批而未供数据。根据省厅工作专班对上报的批供相关问题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核查数据。(三)存量建设用地核查。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核查系统”和“湖北省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系统APP”,采用“内业分析+外业勘察”的方式,对下发的批、供数据真实性进行核查,形成真实准确的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四)根据采购人要求对200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大冶市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应数据、闲置土地数据进行全面清查,构建“底数清、位置准、情况明”的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同时确保数据库和大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兼容性。3、商务要求※投入本项目组的专职人员不得低于10人,提供本单位当月社保证明相关材料。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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