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武汉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土建工程第四标段项目盾构管片采购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项目盾构管片采购变更公告(延长公告)
1.采购条件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项目盾构管片采购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采购人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所需盾构管片2311环,外径6200mm,内径5500mm,环宽1500mm;正环2297环,负环14环;以上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设计订货量为准。
共分为两个标包
标包1:四芳区间正环928环,负环7环,外径6200mm,内径5500mm,环宽1500mm。
标包2:芳梅区间正环1369环,负环7环,外径6200mm,内径5500mm,环宽1500mm。
2.2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订单发送后24小时内进行交货。
2.3 交货地点:汉阳区四新大道与芳草路交叉口(芳梅区间站)、四新大道与江城大道交叉口西侧(四芳区间)。
2.4 质保期: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后12个月。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该类货物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报价人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货物供货3年至少一项不少于1500万的业绩,所供项目需为地铁、综合管廊及隧道等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合同对应部分发票必须提供)。
3.3 信誉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4 注册要求:在()注册合格。
3.5 财务要求:具有履约相应的财务机构及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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