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班水电站大坝第三次定期安全检查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广西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1205
二、报价有效期: 2024-09-30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隆林分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平班水电站大坝第三次定期安全检查项目单一来源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该项目为平班水电站大坝第三次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采购。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5号)要求,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检查时间不超过一年,现开展平班水电站大坝第三次定期安全检查采购工作。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5号)第五条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负责定期监察大坝安全状况,评定大坝安全等级。为了提升大坝安全科技水平,国家能源局批准依托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了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大坝技术中心)。大坝技术中心为便于实体化运作,于2018年12月在杭州注册成立了“,大坝技术中心外部技术活动相关合同均与该公司签订。根据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号》中第二十四条,该项目满足“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为确保平班水电站第三次大坝定期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杭州杭州市余杭区
十、公示期限: 2024-06-05至2024-06-13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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