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20kV及以下电网工程材料物资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揭阳市
招标公告
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20kV及以下电网工程材料物资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20kV及以下电网工程材料物资框架招标 , 招标人为 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 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 揭阳市明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揭阳明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202 4 -2025年 20kV及以下电网工程材料物资采购(不包含商品混凝土材料) 。
(二)实施地点: 广东省内
(三)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 人民币 1000 万元 (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 标包 ,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项目类别: 货 物 类
( 八 )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 -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
( 1 )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 )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
2 .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 1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1 2 0% 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 框架协议。
( 2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 3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 .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 1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 80%-1 2 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 2 )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应根据协议或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禁止其一年内参与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 中标人放弃分配资格的 , 应根据协议或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可申请解除框架协议, 造成招标人 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的,应根据协议或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5 .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 .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 九 ) 项目需求单位: 揭阳市明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揭阳明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十 ) 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后, 中标人分别与揭阳市明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揭阳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揭阳明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 - 招标范围及标的清单
(一)标的清单 :
备注:中标比例的分配原则:中标比例分配仅适合限价部分物资,分配比例为 50%:30%:20%,即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例为5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例为30%,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分配例为20%。
(二)标的划分:本项目分 1 个标的,共 1 个标包 。
(三)招标范围:
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 揭阳市明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揭阳明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202 4 -2025年 20kV及以下电网工程材料物资采购(不包含商品混凝土材料),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物资清单 , 物资清单详见附件 。
(四)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1、本报价为材料运送到工地的到场,包含人工费、差旅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金、验收费。税率为13%。若中标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与上述要求不符,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收取的发票类型及税率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合同款进行结算。需求单位有权在任一批次的合同付款中直接扣减税款差额。若未支付合同款不足以弥补税款差额,中标供应商应将差额退还需求单位。税款差额计算方式如下:
税款差额 =承诺税率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开具发票的进项税额(若计算得出的扣款小于0,则取0)
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 =∑开票金额÷(1+税率)×税率。
2、本项目限价清单按费率报价。未限价清单及清单外物资,采用二次询价方式,需求单位向所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询价,以所有响应供应商二次报价价格较低为成交价。 如清单外物中标供应商均无法提供的,则另行组织采购。
(五)有效报价: 报价费率<最高报价费率均为有效报价。
(六)结算方式: 限价清单部分:按实结算。结算价 =双方确认实际到货材料数量×单价限价×中标费率。
未限价清单及清单外物资:按实结算。结算价 =双方确认实际到货材料数量×二次询价成交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用资质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截止时间:2024-06-26 09:3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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