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福州地区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福州地区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LBC-2024--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福州地区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福州地区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福州地区餐料采购1项 备注:以折扣率作为报价比价指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所报价项目餐料配送能力。 3.1.2投标人有实体店面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出具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此处实体店面是指商家面向消费者的实际展示和销售平台,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实际场所,不包含仓储等场所。 3.1.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21-2023年)在学校或事业单位原材料配送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证明)。 3.1.4提供公立账户及普通增值税发票(近3个月纳税证明)。 3.1.5提供本次招标的银行征信材料。 3.1.6投标人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百万。 3.1.7投标人提供相关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 3.1.8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021年至今),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3.1.9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供货商信誉评价”中被确定在禁止投标期内的投标人参与,不接受在最近两年内发生质量责任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的投标人参与。 3.1.10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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