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外接门站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外接门站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外接门站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不见面)
项目编号:E320923000200000500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外接门站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代码2405-320923-89-01-22440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宁泰达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外接门站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外接门站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拟建设接驳门站1座、调压站1座、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道各1条及配套设施工程等,管道全长约17.23KM。
2.1.1 建设地点:位于阜宁县境内;
2.1.2 建设规模: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外接门站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拟建设接驳门站1座、调压站1座、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道各1条及配套设施工程等,管道全长约17.23KM。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阜宁门站段:4.0MPa、DN300、长度约0.03km;阜宁门站-阜宁调压站段:4.0MPa、DN250、长度约15.1km;阜宁门站至天达燃气LNG/CNG 合建站次高压:1.6MPa、DN250、长度约2.1km;1座门站(有人值守,占地面积约6770.92平米)、1座调压站(无人值守,占地面积约3796.58平米)。 2.1.3合同估算价: 5685.22 万元(含勘察设计费107.82万元、暂列金162.45万元) 。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7 月 22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22 日,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2 月 18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竣工图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场站建设及附属设施、管道铺设施工、场站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直至建成交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1 设计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测绘、工程物探、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图审报审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以及竣工图编制,配合方案和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涉及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和服务工作,提交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设计费中包含工程测绘、工程物探、勘察费,如承包人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且得到发包人书面同意,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测绘、勘察包含在工程承包范围内,勘察含地质勘察等,须按照招标人和最新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察(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
注:①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设计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设计任务书和项目要求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突破现行方案总工程量,招标人可选择另行招标,也可由承包人签定补充协议。
.2 采购、施工部分:
设备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门站以上天然气输送高压管道(4.0MPa、DN300、长度约0.03km)、 门站至调压站高压管道(4.0MPa、DN250、长度约15.1km)、阜宁调压站-天达燃气LNG/CNG 合建站次高压管道(1.6MPa、DN250、长度约2.1km)、场站施工(阜宁门站1座、调压站1座)、附属设施施工及配套工程,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检查、调试、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投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招标人提供合格产品)。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采购及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后手续申报办理、清障扫线、配合地方协调、项目施工、地貌恢复、调试(含清管测径、试压、干燥、氮气置换等)、预验收、试运行(含系统联动调试、配合天然气置换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结算、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含咨询服务)、设备采购(供货、保管)、清障协调、许可申报办理、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中俄东线阜宁分输站外接门站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场站建设及附属设施、管道铺设施工、场站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直至建成交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两项条件(允许联合体)
① 设计资质: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长输管道设计 GA1 、公用管道设计 GB1 、工业管道设计 GC1 )。
②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长输管道安装 GA1 、公用管道安装 GB1 、工业管道安装 GC1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
注:本工程包含门站以上天然气输送高压管道(长约 30m 、 DN300 、 设计压力 4.0MPa ),设计须具有相应等级的石油天然气 ( 海洋石油 ) 行业管道输送工程设计资质,如承包人不具备,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分包单位实施;施工须具有相应等级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承包人不具备,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分包单位实施 。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 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或燃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燃气类专业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书注明专业为准),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 4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 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3.2 自 年 月 日(含)以来,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 自 年 月 日(含)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 自 年 月 日(含)以来,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 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 3.3.5 自 年 月 日(含)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 3.6.1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4)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300万元(含)以上的城镇燃气工程或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1 年 7 月 8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 年内。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阜宁县县级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 不良行为 ,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 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 80% ,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 80% ,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 2% 的扣款。
3.9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 联合体投标的 , 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 ,并确保 从 2024 年 3 月 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 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 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login 获取 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 £ 有限数量制合理低价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附件 B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注: 下列描述的方法中“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5.5% 、 96% 、 96.5% 、 97% 、 97.5% 、 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合同估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为 86% 。
上述 合同估算价 和评标价均 应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 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 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 评审标准
1.1 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 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 技术标主要由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 评标程序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 保证金缴纳情况、 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 否决投标 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 否决投标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 评标准备(清标)
2.1.1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 , 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2.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4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2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3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5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 2.4 款的规定进行。
2.2.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 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 3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原件) 的( 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
( 4 )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 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 6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 7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8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 9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 10 )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 11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12 )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 1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 1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 15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 16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 17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 18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 1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 20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2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 22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 23 ) 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 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 24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25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 钢印除外 ) ;
( 26 )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 IP 、 MAC 地址一致的) ;
( 27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 28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 29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 3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 31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 3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3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 3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 详细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1 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
答辩人到达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 2024 年 7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前)到达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开标三室(阜宁县香港路 549 号,以进入上述指定开标室为到达确认界线),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答辩,在此时间后到达地点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视为主动放弃答辩资格,不得参加答辩(不论答辩程序是否已经开始)。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联系人:王迎华(手机号码 ),请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务必考虑充足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指定地点。
答辩人其他要求(说明):
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投标人的 CA 锁和答辨时所需的笔记本电脑(注:笔记本电脑已安装控件满足 CA 锁使用环境),现场核验身份,否则将被拒绝入场,不得参加答辩。
注:
( 1 )针对答辩环节的要求,投标人务必考虑充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 2 )等待答辩的时间视开评标时长而定,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 3 )答辩过程中,答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直接按无效标处理。
( 4 )因新系统试运行(测试)期间系统稳定性不详,如系统遇运行故障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实现线上答辩功能的,将有可能视情形启动现场线下答辩,投标人应做好充分准备且无条件配合。
( 5 )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投标人本项分值直接计为 0 分
2.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5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
2.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1 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5.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5.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同步发布。
9.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其他
-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login
3 ) ?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注: (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login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 樊红丽 薛工 或 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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