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4个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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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4个工程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 2024 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 4 个工程 已由 锦州市水利局以锦水利 [2024]78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受益人数 3940 人,受益移民 10 人;小东镇酒花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受益人数 4403 人,受益移民 2 人;四家子镇代平房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受益人数 1720 人,受益移民 3 人;姜屯镇连屯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受益人数 1531 人,受益移民 3 人 ;
2.2 建设地点: 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 、四家子镇代平房村、小东镇酒花村、姜屯镇连屯村 ;
2. 3 招标范围 : 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 、四家子镇代平房村、小东镇酒花村、姜屯镇连屯村 混凝土道路工程;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 段,兼投不兼中,其中 :
第 1 标段: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 2024 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 4 个工程(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
第 2 标段: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 2024 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 4 个工程(小东镇酒花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第 3 标段: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 2024 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 4 个工程(四家子镇代平房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第 4 标段: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 2024 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 4 个工程(姜屯镇连屯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2. 5 质量 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 6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7 月 8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6 日) 。
2. 7 投标保证金 : 一标段 0.3 万元 ;二标段 0.5 万元 ;三标段 0.5 万元 ;四标段 0.5 万元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施工总承包 )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 主要人员要求:
( 1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 或者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 并且 [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 。
3. 3 信誉要求:
① 经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处罚情况:投标项目经理部近 3 年不曾因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受到过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③企业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本次招标 采用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 处理。
3. 6 其他:
( 1 )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 2 )施工单位必须保证中标后,现场项目管理部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一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建造师和施工现场小班子成员;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 .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6 月 5 日 08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止 , 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 (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等招标资料 。
4 . 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 (网址: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发布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 投标文件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 (网址: )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 ,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 。
5 .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5 . 3 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
5 .4 开标 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 CA 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5 开标地点 :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
6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上发布 。
8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 : 黑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 电话 : 0416- 5522545
9 . 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 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 黑山县
联系人:
电 话:
(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 3-10-15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 3 )异议处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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