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福建圣农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三峡福建圣农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205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福建圣农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圣农(浦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福建圣农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装机容量为56.083775MWp,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境内,拟利用圣农集团位于福建省浦城县的13座养鸡场建设13个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本项目拟新建光伏组件支架(跨越已有鸡舍),拟采用N型575Wp及以上光伏组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及逆变器由招标人采购,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为准),配套建设10kV并网设施接入电网。每座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点位置位于养殖场围墙外侧,共计13个并网点。(具体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13个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采购除外),建筑及安装工程,系统调试及试验、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等全部工作;同时还包括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采购,设备、材料的卸货、存储及二次转运(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建设期间手续办理,相关方协调(含圣农养殖方、地方政府、电网公司等),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培训,科技创新,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
2.3 计划工期
2024年7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首批并网发电,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网25MWp,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移交生产验收,2025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并提供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
①具有至少3个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完工业绩(包括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②联合体设计方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150MWp已完工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150MWp已完工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要求的容量要求均为直流侧容量,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须提供任命文件及业主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或机电)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担任过至少1个已完工的光伏项目总承包或施工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
(4)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3年(2020、2021、2022)无连续2年亏损。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两家,仅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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