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YBCLDSCYZF-G02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招标人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生产用杂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1、项目概述: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实施地点为段区院内、各车间及作业场。
2、采购范围: 段区院内、太北一场、太北二场、太北四场、太北五场、玉门沟作业场、清徐作业场、轮轴车间、动态监测车间、榆次一场、榆次二场、榆次四场、榆次西场、寿阳作业场、白马河作业场、榆次站修车间、原平运用车间(含轩岗作业场)、古交运用车间的所有垃圾倾倒;所有化粪池、油污池、道路窨井的清掏服务;太原、榆次、原平、古交地区所有生产、生活管路疏通;太北、轮轴、榆次站修车间 12台设备产生的污泥清理;轮轴车间清洗轴承污泥清理。
3、服务期限: 2024年08月01日-2025年07月31日 。
4、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和招标人要求。
5、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或2023年度)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同类型业绩。
4、投标人须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的专业服务能够满足发包单位需求。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如有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法人限制消费人员信息,应保证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无不合理的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9、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四、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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