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2024-2027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大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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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2024-2027 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2024-2027 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6-01-183-01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青海黄河能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2024-2027 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根据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公司)现有公务用车租赁服
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结合现阶段大庆基地三期工程建设、四期及五期前期工作的不断
推进,以及林甸县 20 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的全面开工建设,本次公开招标共
需租赁公务用车 9 辆(含 9 名随车驾驶员)。具体需求数量及资质如下:
车辆价格
驾驶证 驾驶员 驾驶员
车型 数量 排量 (购车净 驾龄要求 车辆状况
要求 数量 年龄要求
价)
商务车
2 2
(7 座) 3.0L 及以下 38 万以内 C1 及以
越野车 3 上 3
轿车 2 1.8L 及以下 18 万以内 2 至少具有 车辆购置时
25 至 55
中型客车 5 年及以 间不超过 5
周岁
(27+1 1 1 上驾龄 年
座) A1/A2/
3.0L 及以下 50 万以内
中型客车 B1
(18+1 1 1
座)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为大庆公司提供 9 辆公务用车租赁(含 9 名随车驾驶员)服务。
1.2.2 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
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科创业园、大庆基地项目现场及林甸
项目现场。
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预计服务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25 日
止,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大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
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随车驾驶员要求
每车配备一名固定驾驶员,驾驶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符合车辆类型的驾驶证,身体
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有长途驾驶经验,至少具有 5 年及以上驾龄,须满足委托人的
用车时间及要求。
1.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让、分包。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 2 个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
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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