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招标国家电投山东能源所属海上风电场运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技术服务重新招标(二次)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十一批招标国家电投山东能源所属海上风电场运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技术服务
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 国家电投集团海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国电投(海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烟台市海阳市
建设规模: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项目 301.6MW;
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 V 场址 500MW 项目 500MW.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费(元)
开展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项目运
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对海洋水质
环境、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生物体质量、
水下噪声、电磁辐射和海洋水文气象等的跟踪
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运营期工程海域生态环
境状况。结合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的相关调查资
料,分析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为主管部
门提供管理依据,为项目方保护环境提供基础
资料;运营期环境监测方案编制(含船机、人
国家电投山东
员、试验器材等监测需要的所有相应资源)、按
DNYZC-2024- 能源所属海上 计划服务期:
相关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1 05-01-1214- 风电场运营期 365 日历天;合 1000
开展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 V 场址
01 海洋环境跟踪 同签订后一年。
500MW 项目运营期环境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对
监测技术服务
海洋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生物
体质量、水下噪声、电磁辐射和海洋水文气象
等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运营期工程海
域生态环境状况。结合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的相
关调查资料,分析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为主管部门提供管理依据,为项目方保护环境
提供基础资料。运营期环境监测方案编制(含
船机、人员、试验器材等监测需要的所有相应
资源)、按相关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公告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文件
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 CMA 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包括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物体等),
需提供检测资质证书及检测范围证明文件;近三年内,具有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或者国家海洋标准计
量中心颁发的结果为“满意”或“合格”的能力验证证明;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海洋
发电类项目的海洋环境监测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海洋科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出海现场测试和采样人员中不少于 1 人应具有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或海船船员或渔
业船员证书;
附件下载
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招标国家电投山东能源所属海上风电场运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技术服务重新招标(二次).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