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康保风光场50Mvar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招标公告
华能河北分公司风光场50Mvar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2-063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县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河北分公司风光场50Mvar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风能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县华能风光场
2.2规模:华能风光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县,投产容量为265.5MW,其中风电145.5MW、光伏120MW。
2.3建设工期:3个月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套50Mvar调相机、油系统、冷却系统,采用预制舱布置方式;单独设电控间;一次设备(含主变、高低压配电装置、站用电系统等)、二次设备(含励磁、SFC、DCS、保护、直流等二次控保设备)、电缆、光缆等。
2.5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县华能风光场指定地点车板。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开始交货,2024年9月15日之前全部交付完成。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50Mwar及以上容量调相机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2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准)至少2台50Mwar及以上容量的调相机设备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皮、合同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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